目前分類:應備文件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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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辦理繼承登記應備文件:

1.登記申請書

2.登記清冊

3.繼承系統表

4.被繼承人(ex:父,母)之除戶謄本

5.繼承人(ex:子,女)最新之戶籍謄本

6.土地,建物所有權狀

7.遺產稅繳清(免稅)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

8.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(若無則免)

二、申請流程:

1.先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申報遺產稅,待取得稅單後將其繳清即可取得遺產稅繳納證明書。

2.拿到遺產稅繳納證明書後,即可向不動產所在之稅捐稽徵處查欠地價稅及房屋稅,如有欠稅將其繳清,如無欠稅稅捐稽徵機關會加蓋無欠繳稅費章戳。

3. 上述流程都完成後即可準備 (1).登記申請書 (2).登記清冊 (3).繼承系統表 (4).被繼承人之除戶謄本 (5).繼承人最新之戶籍謄本 (6).土地,建物所有權狀 (7).遺產稅繳清(免稅)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 (8).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(若無則免),向不動產所在之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,到這邊就算完成繼承了!

 

----如需知道詳細流程請參考《繼承登記詳細流程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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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『戶政』先申請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及繼承人現戶謄本

  一、準備文件:

    1.戶政委託書(如果有要幫人申請)。

    2.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切結。

    3.代理人身分證、印章(送大宗要)、錢(一張15元)。

  二、到戶政機關申請、領件回來,拿收據。

  三、做繼承系統表。

  四、可一同申請印鑑證明。

貳、『國稅』查調財產或申報遺產稅:

  一、如果都沒有任何財產資料,先調遺產清冊,準備文件如下:

    1.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及影本。

    2.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切結。

    3.查調委託書。

    4.代理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
  二、財產有土地,去地政機關調一類或三類謄本,準備文件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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