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應備文件 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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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辦理繼承登記應備文件:

1.登記申請書

2.登記清冊

3.繼承系統表

4.被繼承人(ex:父,母)之除戶謄本

5.繼承人(ex:子,女)最新之戶籍謄本

6.土地,建物所有權狀

7.遺產稅繳清(免稅)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

8.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(若無則免)

二、申請流程:

1.先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申報遺產稅,待取得稅單後將其繳清即可取得遺產稅繳納證明書。

2.拿到遺產稅繳納證明書後,即可向不動產所在之稅捐稽徵處查欠地價稅及房屋稅,如有欠稅將其繳清,如無欠稅稅捐稽徵機關會加蓋無欠繳稅費章戳。

3. 上述流程都完成後即可準備 (1).登記申請書 (2).登記清冊 (3).繼承系統表 (4).被繼承人之除戶謄本 (5).繼承人最新之戶籍謄本 (6).土地,建物所有權狀 (7).遺產稅繳清(免稅)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 (8).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(若無則免),向不動產所在之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,到這邊就算完成繼承了!

 

----如需知道詳細流程請參考《繼承登記詳細流程》

----如欲辦理拋棄繼承可參考《拋棄土地應備文件》

 

如有申請上的問題,歡迎詢問 【現代地政士事務所.劉文海】 為您解決煩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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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『戶政』先申請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及繼承人現戶謄本

  一、準備文件:

    1.戶政委託書(如果有要幫人申請)。

    2.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切結。

    3.代理人身分證、印章(送大宗要)、錢(一張15元)。

  二、到戶政機關申請、領件回來,拿收據。

  三、做繼承系統表。

  四、可一同申請印鑑證明。

貳、『國稅』查調財產或申報遺產稅:

  一、如果都沒有任何財產資料,先調遺產清冊,準備文件如下:

    1.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及影本。

    2.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切結。

    3.查調委託書。

    4.代理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
  二、財產有土地,去地政機關調一類或三類謄本,準備文件如下:

    1.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及影本。

    2.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切結(有帶比較保險,非必要)。

    3.地籍謄本申請書(非必要)。

    4.代理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
  三、申報遺產稅(網路或書面方式):

    1.遺產稅申報書(或網路申報)。

    2.繼承系統表(被繼承人到下一代即可,除非有代位繼承)。

    3.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影本。

    4.遺產相關文件影本(地籍謄本或遺產清冊)。

    5.如果是再轉繼承,附上前代(到第一代)遺產稅單及除戶謄本影本。

    6.檔案5全部寫好後寄去管轄(被繼承人除戶地址管轄)國稅局,網路申報要寄委託書及2、3的影本。

    7.等稅單回來。

參、『稅捐』房屋及地價查欠:

  去稅捐處查欠地價稅以及房屋稅(9:00~11:30及13:30~16:30)攜帶以下文件:

    1.遺產稅單。

    2.如果房屋及地價稅未繳,當場開立後繳納並當場查欠。

    3.若地價及房屋稅函送執行處,直接與該執行處承辦聯絡並開立繳費單及繳款期間拉長(若金額很大)。

    4.查欠會在遺產稅單上蓋章。

肆、『地政』辦理繼承:

  一、公同共有繼承:

   (一)準備以下文件:(申請人及願會同者蓋章即可,印鑑證明亦同)

    1.土地登記表、登記清冊、切結書(權狀遺失用)。

    2.繼承系統表(完整版)。

    3.除戶謄本、戶籍謄本。

    4.遺產稅單(需查欠)。

    5.印鑑證明。

    6.不動產權狀。

    7.若繼承人遷居國外除戶,登記表繼承人地址依除戶謄本,並附上理由書。

   (二)至附近地政或管轄地政事務所:

    1.繼承土地若管轄區在外縣市,可攜帶郵票(約300元郵票)至最近地政事務所,抽號碼送件郵寄。

    2.付費或匯款規費至地政指定帳戶。

  二、應繼分繼承:

   (一)準備以下文件:(所有繼承人都得蓋章及提供印鑑證明)

    1.土地登記表、登記清冊、切結書(權狀遺失用)。

    2.繼承系統表(完整版)。

    3.除戶謄本、戶籍謄本。

    4.遺產稅單(需查欠)。

    5.印鑑證明。

    6.不動產權狀。

    7.若繼承人遷居國外除戶,登記表繼承人地址依除戶謄本,並附上理由書。

   (二)至附近地政或管轄地政事務所:

    1.繼承土地若管轄區在外縣市,可攜帶郵票(約300元郵票)至最近地政事務所,抽號碼送件郵寄。

    2.付費或匯款規費至地政指定帳戶。

  三、分割繼承:

   (一)準備以下文件:(所有繼承人都得蓋章及提供印鑑證明)

    1.土地登記表、登記清冊、切結書(權狀遺失用)。

    2.繼承系統表(完整版)。

    3.所有除戶謄本、戶籍謄本。

    4.遺產分割協議書正、副本各1分(正本貼印花)。

    5.遺產稅單(需查欠)。

    6.印鑑證明。

    7.不動產權狀。

    8.若繼承人遷居國外除戶,登記表繼承人地址依除戶謄本,並附上理由書。

   (二)至附近地政或管轄地政事務所:

    1.繼承土地若管轄區在外縣市,可攜帶郵票(約300元郵票)至最近地政事務所,抽號碼送件郵寄。

    2.付費或匯款規費至地政指定帳戶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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